晚晚被他竖抱在怀,肉乎乎的小脸紧贴在他的肩头,炯炯有神地打量着四周。
楚常欢提着几袋果脯蜜饯缓步往回走去,不慎与一支行色匆匆的商队相遇,因马儿跑得过急,差点冲撞了他,幸而顾明鹤及时出现,一拳打在马头上,令马车歪向了旁侧。
“欢欢,你没事吧?”顾明鹤把人揽在怀里,担忧道。
他方才那一拳用了大力,导致手臂上的伤口撕裂,鲜血很快便将衣料染红,腥气扑鼻而来。
楚常欢皱了皱眉:“明鹤,你的伤!”
顾明鹤道:“你没事就好。”
那支商队的头儿恼羞成怒,横眉竖眼,胡须颤抖,快步走近了道:“岂有此理,你们这群山野匹夫,拦路不说,竟敢打伤我的马!”
顾明鹤理论道:“当街纵马已是触犯了大邺律令,尔等胡人入境,身上可有文牒?”
胡人?
楚常欢闻言仔细一瞧,才发现这几个商人的瞳孔为淡金色,虽是汉人打扮,但幞头帽边缘露出的鬓发却颇为卷曲,鼻梁更是格外高挺。
几位胡商愣了愣,神色古怪地对视了一眼。
为首那人冷哼道:“外出行商,自有文牒傍身,犯不着你操心!”也不再计较坐骑被打伤的事,当即领着一帮子人快步离去。
顾明鹤眯了眯眼,盯着那队人马凝视了片刻,直到楚常欢抱着孩子从他怀里挣脱,才渐渐回神,快速追了过去:“欢欢,近来西北可能不太平,你随我离开可好?”
楚常欢脚不停歇,口里应道:“如何不太平?”
顾明鹤蹙眉,想到那几个胡商极有可能是大夏的探子,便道:“夏、邺两国交战已久,此番大夏新帝继位,势必挥兵南下,届时烽烟四起,生灵涂炭,你和岳丈留在此处非长久之计!
“欢欢,你不是喜欢江南吗?我带你去苏州定居罢,或者杭州、扬州、楚州也行,总胜过留在这里。”
见他不语,顾明鹤瞥向那个目若黑曜石的孩子,咬咬牙,又道,“带着岳丈和晚晚一起离开,我会照顾你们一辈子的。”
听他提及晚晚,楚常欢总算肯停下步伐,回头看向他道:“明鹤,你我自幼相识,我是什么性子你应当知晓。有些事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更改,你我早已和离,无论你如何纠缠,都无济于事。”
顾明鹤眼底闪过一抹异样的神色,继续道:“常欢,我——”
“你如果还想继续用同心草操控我,我也拦不住。”楚常欢打断他的话,正色道,“但是明鹤,你若真这么做了,我只会越来越讨厌你。”
顾明鹤怔了怔,忙道:“不会,我不会这么做了!”
楚常欢挪开视线,不再言语,抱着晚晚返回宅院。
这天傍晚,梁誉又从驻军府赶到了天祥镇,一并把姜芜也带过来了。
分别数月,姜芜出落得越发水灵,一见到楚常欢,便眼泪汪汪地福身揖礼:“奴婢见过王妃。”
楚常欢愕然:“你……你会说话?!”
姜芜歉然道:“奴婢并非哑女,此前隐瞒了王妃,奴婢罪该万死!”
梁誉解释道:“这丫头原是姜姑娘的贴身侍女,昔年姜家出事,姜姑娘拿命换了她的生路,后来她遇见我,便主动投靠,为的是有朝一日能替姜姑娘报仇雪恨。”
楚常欢对她隐瞒身份一事并不生气,反而心生怜悯,并问道:“是谁谋害了姜指挥使一家?”
姜芜眼眶红润,狠声道:“是杜怀仁那个阉狗!”
正说着,梁安抱着一只火红的狐狸行至屋内。
那狐狸浑身赤红,毛发油亮,一双耳朵尤其漂亮。
楚常欢记得离开兰州之前,球球还是一只半大的狐狸崽子,如今瞧着,体型已有成年犬那般壮硕了。
赤狐盯着他看了片刻,倏然从梁安怀里跳下,朝他扑将过去。
顾明鹤重新包扎了伤口,此刻正坐在一旁吃茶,甫然见此,忙起身护在楚常欢眼前。
“它不会伤害我的。”楚常欢轻轻推开他,蹲了下来,对狐狸招了招手,“球球。”
赤狐凑近,仔细嗅了嗅他的衣角,半晌后竟“呜呜”地叫起来了,撒着娇地钻进他怀里。
楚常欢含笑抚摸赤狐的颈毛:“时隔半载,它居然还记得我。”
梁誉道:“球球也是我们的孩子,你疼了它那么久,理当记得。”
他们的孩子?
顾明鹤阴恻恻地投来视线,讥讽道:“梁王殿下真是好本事,连狐狸也生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