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曹诗诗被飞鏢打中,发出一声有些娇嬋地闷哼,手中大枪也拿得不稳了,趁机被林憧一把拿在手里一拽,既给缴了械了,秦三见状也是上前,一招扫堂腿十分轻鬆的就选倒了她。
“別杀她!”王小仙连忙呼喊道。
秦三本来也没施重手,只是上前將人摁在了地上,仔细地看了曹诗诗的模样之后整个人也是情不自禁地一呆:世上竟还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狗贼!技不如人,你杀了我吧,给我一个痛快,休要辱我。”
王小仙四处看了看,见好像確实是没有其他的杀手了,真就是只有这女人一个人来,一时间也是哭笑不得。
这么看来,这事儿肯定就不是出自曹家的报復了,真要是曹家动手,不可能这么儿戏。
不过该说不说,如果不是恰巧这林憧和秦三跟在他的身边,这女人刚刚还真就有可能成功了。
【哎~,好可惜】
“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的?”
“哼!多说无益,你动手杀我吧。”
“我杀你干什么?哎~,你走吧,老秦,放了她吧,对了你的这个伤—还好么?要不要跟我回家,让小乙帮你包扎一下,或是处理一下伤口?你们俩这个飞鏢上面没有带毒吧。”
“额—。”
秦三和林懂互相对视了一眼,眼神中似乎都带著一点暖味的神色,也不知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却也同时都连连摇头,表示鏢上確实是没毒。
“你们不要误会,我放她走,是因为她是仁宗皇帝的外孙女,当今官家的表妹,你们也知道,
仁宗皇帝的骨血极少,而且死一个就少一个,总不能弄死她吧。”
这理由其实就有点站不稳脚了,这是当今官家的表妹,不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人抓起来送开封府,亦或者是等著曹家来赎人,这些总是可以的,万万没有直接放了的道理。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却是愈发的觉得这事儿有些暖味了。
而且客观来说,这个曹诗诗长得也確实是真的好看,到底是公主生的,姿色在北宋这样的时代绝对是天菜中的天菜,怎么看,这都怎么都像是怜香惜玉啊。
当然,实际上的理由当然是巴不得这女人来弄死自己呢,无论怎么看,这都是算是为国而死了,对他来说,这种死法虽说质量上肯定不如变法成功之后像商鞅那样死来得好,但这不好在占个快,占个省事儿么。
他现在虽然不会故意去急著作死,但要是有顺手能死,还是为国而死的事情他也不介意顺手死一下。
“你,你放我走?”
“走吧走吧,我还能跟你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下次不要再这么冒冒失失的了。”
要杀我你多带点人么。
曹诗诗闻言一呆,咬了咬牙,怒哼一声:“別以为我会感激你,你別后悔。”
你可千方別感激我,
“你这个样子能走么?要不要让小乙给你包扎伤口?”
“哼,你,你別,你,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给我等著,我会再来取你性命的。”
说著,这女人便捂著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就这么走了。
小丫头也是真挺倔强的,北宋时期的飞鏢,都是差不多有三四寸,又大又长的,林憧和秦三都是正儿八经的市井老游侠了,甩的时候还那么猛,也没有留情面打得都是要害的位置。
她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挨了足足两发大又长的傢伙,居然还真能一边流血一边坚持到去了附近的医馆。
“你这人,倒是怜香惜玉,人家都要杀你了,你就这么轻飘飘地放过了她,你,你就不怕她下次真弄死你啊,听说太皇太后赐婚,你和这位曹家的千金还差一点喜结连理呢,你该不是还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吧,你可是活活烧死了人家的爹啊。”
王小仙回头,就见王娟正从他们家出来,身穿一身玄色衣裳,头上还戴个白,虽然是丧期未过,却也换上了女儿家的装扮,在脸上施了淡淡的妆。
倒是也挺好看的。
不过实话实说,和人家曹诗诗相比也確实是相形见出。
“你来了啊,你爹和你哥呢?来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