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意识形态的层次
追随马克思的脚步,我们将在这里提出一个特殊的例子: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个别资本家将自己当作其资本的私人所有者,无论构成这个资本的是货币、对生产方式的控制、不变资本(机器、原材料)还是可变资本(支付的工资和薪酬的资金)。他将他的企业视为自己努力和经营天赋的成果。然而,如果事情果真如此,社会将片刻不能运转。它将会分崩离析,或者一开始就根本不会从混乱中走出来,而仍然是原子和单子的无形式的集合。马克思的分析表明,普遍法则和所有自我调节的原则是为何以及如何从私人的各自努力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利润的平均速率的形成、不具备竞争力的企业多少有些残酷的消亡和持续的资本累积(被清除其过剩体系的经济萧条和下降所中断)。
那么,个人主义意味着什么呢?一个现实和幻象的混合物。对资本家而言,理解他们行为的真实结果是困难的。即使依赖知识和权力资源,他们发现探索市场也很困难,掌控市场就更加困难了。个人主义是虚幻的。它是个人失败的一种伴生物,同样是少数人在货币和资本积累中可疑的成功的伴生物。然而个人主义在资产阶级社会并非没有意义。它填塞存在于现实、生活和文化中的鸿沟。它给人们以信心。它掩盖现实中资产阶级难以容忍的方面,赞美其可以接受的方面。它使资产阶级能够立足于其“尊严”之上,相信自己是非人性中间的人性,而他们正得益于并维持着这种非人性。它有许多伦理学和美学的优势。此外,它勾勒了一种个体实现的普遍形式,一种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仍然是单纯的潜能、没有内容的形式。只有另外一种社会才能够实现这个在资产阶级时代被期望、构想和梦寐以求的个体性。最后,它提供了一种世界观,这种世界观的存在比创造了它的条件还要持久——这并不是其最不重要的特征。个人主义并不随着产生了它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一道消失。尽管“有组织的”资本主义,它巨大的生产、管理单位和官僚机构,应该将个人主义归入过时的意识形态的行列,但这个世界观依旧作为一个刺激因素,作为反对其他更丰富世界观的武器,可选作遮盖在现实及其辩护之上的面纱。
意识形态形式的社会学试图用一种辩证的方式揭示其阶级意义,也就是说,在过去和现在的多重层面上,研究它们出现的条件、它们的影响发生点、它们的重生和复活、它们真实的表象和它们创造幻象的功能、它们之中的转变、对它们的恶意利用,等等。对意识形态的批判,加深了现象和现实的区分。自此,我们就知道没有完全的社会“现实”。没有不产生现象的现实,没有不产生幻象的实践(也许在伟大的革命时期创造性的实践除外)。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现象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幻象都是实践的一部分。在某些情况下,非现实就是现实,反过来也一样。因此,辩证的方法使我们能够坚持现实的概念,并将其中形式的东西包括进来。
对分析和阐述的辩证方法而言(如其典型地体现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那样),某个特定层面的形式在更高一个层次上就是内容。司法上的形式化关系正是以这种方式作为构成意识形态的反思要素和内容而起作用的。
意识形态的形式完成了这种等级化。在这个层次上,分析可以将它可用的要素主题化。它可以投身于对一种特定意识形态的批判——研究那些构成一种“文化”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集合——它同样可以使自己投身于关于所谓“文明”的理论之中,这种文明将野蛮作为其对立面,而这种野蛮在这个所谓的“现代”世界的某些方面正不断增加。
我们在前面已经试图不将静止的要素与动力的要素、结构的要素与组合的要素、分析的要素与整体的要素、发生的要素与事实的要素、“历时性”要素与“共时性”要素分裂开。这些术语和对立没有一个是绝对充分的。它们全都包含着与概念思维混杂在一起的意识形态要素。然而,正是从所有这些要素中以及对立面的统一中,出现了一种作为过程的历史的观念。这个过程产生了相对的稳定性,进而超越了它们,消解并瓦解了它们。这是马克思的观念,尽管他从未完整地阐述过它。辩证方法在本性上必须将不同的方面统一起来,将生成过程的相继的“因素”统一起来。这个统一体既不排除理论的对立,也不排除现实生活的斗争。相反,它包容着这些对立和斗争。
不言而喻,我们并没有穷尽马克思阶级理论中的社会学方面。在总结这一章之前,我们不妨再一次强调几个基础性论断。第一点:没有阶级斗争,没有政治斗争,便没有阶级。一个阶级如果没有以其革命的实践走上政治舞台,没有走上一个更高的实践层次,那么这个阶级的存在就只是事实上的存在(它是“自在”地存在,而非“自为”地存在)。第二点:在矛盾或斗争中分裂的阶级,同时构成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被赋予了一个总的名称(“社会”),一个特殊的名称(“国家”)或一个更详细的名称(在实际生产单位中通行的分工)。冲突让我们去强调这个统一体,相反,一旦我们强调了统一体,我们就应该解释潜在于其下的对立。
革命是结构的后果,但革命性事件却依赖于诸多环境的结合。
被马克思描述和分析为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具有本质性的阶级,即地主、工业资本家和工人,从三个来源获得其收入——地租、利润和工资。然而,并不是每一个地主的收入都是由他的农民、佃农和农业劳动者生产的;同样,资本家的收入也不都是由他的工人生产的。被生产的剩余价值的集合内在于一个更大的范畴——国家总收入。马克思试图以一种关于收入及其分配方式的理论结束其代表作——《资本论》。实际存在于社会中的生产和财产关系是一个类似水泵的技术装置——用来尽可能多地吸收所有的剩余产品。分配的过程由社会整体的本性来决定。“资本家剥削工人”的观念是朴素而天真的。是作为一个阶级的资产阶级剥削作为一个阶级的无产阶级(和其他阶级、阶级派别和群体),它通过将国家收入尽可能大的份额据为己有来实现这种剥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采取了很多不同的方式——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管理的、财政的甚至文化的(通过管理休闲活动和艺术生产)方式。收入通过社会整体的中介——政府——被分配,这是《资本论》最后一部分的核心观点。统治阶级的不同部分都扮演压迫群体的角色,例如利用立法机关来压迫。必须将马克思对阶级的分析定位在总的框架之中,如果它与社会学相关,那么在相同的程度上也与经济学相关。
不幸的是,《资本论》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原本用来总结结构性分析和历史性分析的阐述仍然是不完整的。如果马克思思想的创立者能够完成他的任务,写出他后半生构想的关于辩证方法论的著作,从而画上他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学理论的最后一笔,后来的许多误解就都可以避免了。
[1]这个步骤可以类比作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这种还原将意识的部分内容甚至全部内容放入括号,也可以类比为索绪尔的“语义学还原”,这种还原区分语言和被说出来的语词。但还是存在着一个重大的区别:马克思明确地说,他的还原是在实践的层面上的还原,不是一种精神的操作,而是一个现实地持续的辩证过程。
“形式”概念本身的根源是什么呢?科学知识的基础被哲学,尤其是被逻辑学和逻辑学家阐明。通过割裂它与古典哲学的系统化语境的思辨内容的关联,科学从哲学那借用了这个概念。那些不懂得认知的这个本质方面的人,必定会陷入科学的实证主义,将科学看作与任意的断言、预设和假设相关联的事实的集合。
我们在这里说的,起源于一个漫长的努力,即从形式的思考(形式逻辑等)回复到辩证的思想:我们的目的不是对马克思主义作形式主义或结构主义的阐释。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47~48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48页。
[4]同上书,48页。
[5]同上书,54~55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62~63页。
[7]同上书,60页。最后一句话由马克思添加在本书的法文版中,参见马克思:《资本论》(据法文版第一卷翻译),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译者注
[8]继续我们在商品和语言之间的类比,我们可以说社会劳动在与商品形式的关系中是“范式性的”。形式赋予每一个物品以商品的意义,并将之包括在“语段的”整体中(通过将它与其他东西联系起来)。“因此,价值没有在额上写明它是什么。不仅如此,价值还把每个劳动产品转化为社会的象形文字。后来,人们竭力要猜出这种象形文字的涵义,要了解他们自己的社会产品的秘密,因为把使用物品规定为价值,正像语言一样,是人们的社会产物。”(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91页)
[9]作为价值,所有商品都是同一个单位即可交换的人类劳动的表现。因此,一旦商品具有了使它表现为价值的形式,它便可以与另一个商品交换(马克思添加在法语版《资本论》第1卷第1。3节)。
[1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89~90页。
[11]这个著名的论点为乔治·卢卡奇提出,在他看来,人的关系被转化为物与物的关系。
[12]“生产过程是以购买一定时间的劳动力作为开端的,每当劳动的售卖期限届满,从而一定的生产期间(如一个星期,一个月等等)已经过去,这种开端就又更新。但是,工人只是在自己的劳动力发挥了作用,把它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实现在商品上以后,才得到报酬。因此,工人既生产了我们暂时只看作资本家的消费基金的剩余价值,也生产了付给他自己报酬的基金即可变资本,而后者是在它以工资形式流回到工人手里之前生产的,只有当他不断地再生产这种基金的时候,他才被雇用……产品的商品形式和商品的货币形式掩饰了这种交易。”(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654~655页)
[13]这些解释中,最肤浅的是以心理学术语描述商品,通过它的使用价值(可欲性、给予满足的能力)。我们已经在相反的方面强调了商品和语言及符号之间双重本性之间的类比。卢卡奇物化理论走得更远,但它没有公平地对待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理论分析,并且排除了任何正确的、关于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学(及关于它的消失和向“其他某物”的过渡)。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84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275页。
[1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0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没有完成的最后一章,本想要包含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之下的阶级的详细分析)。
[17]他或许在他的论战中简化了亚当·斯密的思想。参见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对亚当·斯密的评价。
[1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582页。
[1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Ⅰ,415~4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Ⅰ,415~4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