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看到了一种相关研究成果的优长劣短,也就有可能找到对之进行批判扬弃的方向和道路了。
正是由于许茨对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的研究是以“预成论倾向”为基础的,而包括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世界在内的、所有各种社会现象最突出的特征却是动态生成性,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工作首先是必须彻底扬弃这种基本倾向。
正是因为许茨的探讨和研究具有强烈的静态性、形式化取向,而这样的取向根本不是适合于作为被研究对象的、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世界的唯一研究取向,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是最重要的研究取向,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必须通过对形式化研究取向进行恰当的学术定位,从根本上扬弃这种做法。
正是因为许茨由于利用类型化方法和现象学方法,既使被研究对象的主观内容方面和社会维度受到了屏蔽,又从根本上使研究者自己的主观内容方面和社会维度受到了屏蔽,所以,我们要想通过彻底批判扬弃他对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进行的研究及其成果,亦即要想通过扬弃静态化、形式化的研究视角,为使心灵哲学研究者的研究视角真正实现从抽象的“能动者”到具体的“社会行动者”的转变,提供进一步的学术基础、前提条件和基本方向,就必须真正克服这些研究方法所具有的,忽视主观内容、忽视个体特征、忽视社会维度及其作用的根本性弊端,真正把所有这些受到忽视和屏蔽的内容、方面和维度,都纳入到我们自己的研究视域之中来,并且通过分别对它们进行尽可能恰当的学术定位,真正通过做到“把该撒的东西给该撒”,在现实社会生活之中确定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世界的位置、实现对心灵的社会定位,逐步为心灵哲学今后的健康发展,探索出一条真正使之有希望走出现有困境、彻底摆脱迄今为止的恶性循环,并且同时兼具高度的学术严谨性、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充足的理论解释力的道路。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说已经对心灵哲学迄今为止所取得的经验教训、对许茨从现象学社会哲学的角度出发得出的有关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真正有价值的批判扬弃。当然,具体情况究竟是不是如此,只能到下一章再见分晓了。
[2] 参见M。Weber,TheTheoryofSodEiization,NewYork,1969,pp。87-110。
[3] 参见M。Weber,Eyay,London,1978,p。4。
[4] 参见A。许茨,ThePhenomenologyoftheSocialWorld,London,1980,p。17。
[5] 即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Ⅱ:StudiesinSocialTheory,Ⅲ:StudiesinPhenomenologicalPhilosophy和CollectedPapersⅣ,此书原版由荷兰的MartinusNijhoff出版社分别于1962、1964、1966年出版,其中译本第一卷《社会实在问题》的修订版、第二卷《社会理论研究》已经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北京启真馆分别于2011年3月和10月出版,第三卷正在编辑过程之中,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
[6] 即TheTheoryofSocialA:ThedenceofAlfredSdTalcottParsons,IndiayPress,1978。
[7] 即PhilosophersihedenceofAlfredSdAronGurwitsaUyPress,1989。
[8] 在具体行文过程中,许茨曾经运用了多个不同的术语来表示“生活世界”,诸如“社会世界”(socialworld),“常识世界”(onsenseworld),“日常生活世界”(everydaylifeworld),“日常世界”(everydayworld)等,但其基本含义都大致相同。
[9] 他指出:“在自然态度中,支配我们的整个关联系统都建立在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的这种基本经验之上:我知道我会死,而且我怕死。我们建议把这种基本经验称为原始焦虑。它是这样一种原始预期,其他的所有各种预期都有它肇始。从这种原始焦虑之中产生出许多由希望和畏惧、需要和满足,以及机会和风险组成的相互关联的系统,而这样的系统则激励处于自然态度之中的人去努力征服这个世界、克服各种障碍,涉及各种方案并实现它们。”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I: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MartinusNijhoff,1962,p。228。
[10]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I: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MartinusNijhoff,1962,pp。222及以下部分。
[11] 参见许茨,ThePhenomenologyoftheSocialWorld,London,1980,pp。32-42。
[12] 分别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I: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177-179,pp。14-15。
[13]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I: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174。
[14] 参见许茨,ThePhenomenologyoftheSocialWorld,London,1980,pp。163-171;CollectedPapersⅡ:StudiesinSoartinusNijhoff,1964,pp。159-179。
[15]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173-174。
[17] ,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参见许茨p。20。
[18] 参见许茨,ThePhenomenologyoftheSocialWorld,London,1980,pp。86-87。
[19]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69及以下部分。
[20]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74及以下部分。
[21]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20-21。
[22]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49-50。
[23]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245-259。
[24] 参见许茨,CollectedPapersⅠ: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238-240。
[25] 分别参见许茨,ThePhenomenologyoftheSocialWorld,London,1980,pp。237-238;CollectedPapersI: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pp。43-44。
[26] 分别参见M。盖格尔,《艺术的意味》,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0、11、14、15页,以黑体字表示的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